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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F做过行政分配的推介吗
卫星通信频谱与全球规范一致,认为“排他性”的地面概念不适用于卫星频谱,因此拍卖“不适用”。在提交给
电信系(
点)在星期三
宽带印度论坛(BIF)宣称自由许可,
政策监管框架允许使用现代卫星技术,同时允许在自由开放的市场条件下进行充分的竞争,这是“当前的需要”。
关于分配
卫星通信BIF表示,“在世界范围内,卫星频谱由所有政府部门授权‘使用权’,并且仅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分配,其费用基本上涵盖了管理成本。”
它认为,与地面频谱不同,卫星频谱从来没有专门分配给一个运营商,而是在国际上进行协调,并在多个运营商之间为不同的轨道槽和所有类型的卫星共享。
BIF主张说:“因此,地球上的排他性概念不适用,拍卖也不适用。”
任何要拍卖的商品都必须没有任何产权负担,并强调卫星频谱具有国际产权负担。
BIF的建议包括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卫星通信,利用外国卫星的可用容量,促进本地设备制造,并在卫星网关中使用本土组件。
在承认需要推动本土技术和国产卫星带宽的同时,BIF表示,通过“直接谈判”的过程,也应该允许使用印度天空上已获批准的外国卫星的卫星带宽,“目前正在浪费”。
它说:“这将被适当地用于在印度各地提供宽带连接,并引发对新卫星发射应用的投资热潮,以及卫星宽带服务的快速增长。”
BIF还提出了对“合计超过50%”的收费进行合理化的理由,称降低或免除该行业的收费将通过卫星通信刺激农村宽带覆盖。
"...卫星通信部门提供了巨大的潜力,我们相信可以做很多事情来优化和利用同样的,以增加我们的动力
数字印度BIF主席TV Ramachandran在向电信部门提交的材料中写道。
卫星通信的各种应用预计将在促进和补充其他技术和社会经济部门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该行业智库表示,因此,部署新的高吞吐量和高容量卫星技术与向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宽带相关,同时也强调了卫星在5G中的作用。
公共数据办事处使用卫星供电的vats、使用可移动卫星供电的vats的移动网络、用于大众教育的远程教育网络、用于电力部门智能计量的物联网、远程医疗和农业,都是基于卫星通信的新应用。
BIF表示:“许多此类应用需要以可承受的价格提供大量容量,因此有必要修改现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