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
最高法院裁决支持政府对电信公司价值9264.1亿卢比的收入索赔是有缺陷的。这会加剧金融压力
印度电信.此外,该命令的依据是电信草案中不合逻辑的措辞
许可协议.政府一开始就不应该追逐任何非因行使电信牌照而产生的收入份额,但成功做到这一点后,它应该放弃对原来有争议的收入要求征收的罚款和利息。在9264.1亿卢比中,23189亿卢比是实际有争议的会费,其余是罚款和累计利息。
最高法院裁决称,许可证协议草案的第19.1条列出了必须成为调整后总收入(AGR)一部分的项目,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手机销售收入、租金、股息、利息收入以及出售废品或财产的利润构成了AGR的一部分。但原则上,AGR必须只包括因行使电讯牌照而产生的收入。库务业务的收入没有理由一定要列入年度增长比率。法院忽略了一个事实,即最初的协议将服务提供商迁移到收入共享模式,实际上包含了政府考虑行业监管机构建议的承诺
火车,同时敲定收入分成,以及收入分成的内容。Trai和电信上诉机构,
TDSAT,已经就AGR中应该包含什么,不应该包含什么做出了明智的声明。
政府在频谱开始拍卖(而不是与牌照一起分配)之后,仍继续获得大量收入,这一事实使目前的裁决加倍不公正和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