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买:孟买高等法院维持了所得税法庭的一项命令
Aditya Birla集团该公司的电信部门在接受全球私募股权公司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子公司2098.25亿卢比投资时没有违反规定。
高等法院在上周的命令中表示,这笔交易是真实的,不能被视为往返资金,这为
Aditya Birla)电信,一个昔日的单位
知道细胞.
高等法院正在听取所得税专员就大约10年前的一场纠纷提交的请愿书。
Aditya Birla电信在2008财年从总部位于毛里求斯的P5 Asia Holding Investment (P5AHIML)获得了2098.25亿卢比,这是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的子公司。该金额包括向子公司分配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后的2096.32亿卢比的股票溢价。
然而,税务部门援引《所得税法》第68条,认为该公司只是通过复杂的公司结构网络转移了自己的资金。该部门辩称,该公司仅将从P5AHIML收到的73.1亿卢比用于自己的运营,并将余额转移给控股公司Idea Cellular或Idea Cellular
基础设施服务有限公司,另一个集团公司,为其他投资的目的。
“P5AHIML没有理由在没有任何明显回报的情况下转移如此巨额的资金,”税务部门辩称。
在维持所得税上诉法庭的命令的同时,高等法院认为P5AHIML属于普罗维登斯股权合伙人,它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为外国风险资本投资者,并已经获得了所得税
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由于未能订到往返机票,故未能获批准进行投资。
法院在3月26日的命令中指出:“仅仅因为投资相当大,并且如所述,几个公司结构要么被创建,要么通过P5AHIML在评估中的投资中发挥作用,不足以将交易标记为可着色设备。”
法院还考虑到审裁处的命令,审裁处认为,评估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初步相信记录在案的材料证明了交易的真实性。
法院表示:“P5AHIML手中的资金来源也得到了核实。”
税务专家说,这一命令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的时机很好,因为当局正在密切关注从所有来源流入的资金。
特许会计师事务所Ashok maheshary and Associates LLP的合伙人Amit Maheshwari表示:“这在目前的情况下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一些情况下,第68条被援引,即使投资来自信誉良好的投资者。”“高等法院正确地裁定,仅仅因为投资是通过多个公司实体进行的,并不意味着交易是虚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