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公司注册处长的听证会,寻求修改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
NCLAT )其中的判断
塞勒斯Mistry 被恢复为塔塔之子执行董事长,已被停职至周五。
由主席法官S J Mukhopadhaya领导的两名法官要求公司事务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提交私营和上市公司定义的细节
公司法 .
最高法院还要求澄清该银行的已缴资本要求。
与此同时,代表塔塔之子出庭的律师通知上诉法庭,该公司已向最高法院提出反对12月18日通过的命令。
然而,该律师补充说,请愿书尚未被列入名单。
公司注册处处长在答辩书中(
中华民国 ),隶属于企业事务部(Ministry of Corporate Affairs),也试图在两份请愿书中被指控为当事人,并删除NCLAT在长达172页的判定书中使用的“非法”和“在中华民国的帮助下”等词。
12月18日,NCLAT指示价值1100亿美元的塔塔集团恢复赛勒斯·密斯特里作为塔塔之子的执行董事长。
在2016年10月Mistry被解除塔塔之子执行董事长职务后,法庭将N Chandrasekaran的任命称为“非法”。它还指示中华民国将塔塔之子公司从“私营公司”转变为“上市公司”。
在12月23日提到的紧急申请中,就在NCLAT判决的五天之后,孟买RoC要求上诉法庭在其判决的第186段和第187 (iv)段“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正确反映孟买RoC的行为是不非法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此外,它还敦促在命令第181段中“删除有关孟买RoC向塔塔之子提供紧急帮助的诽谤,除非是法定要求的”。
“即时申请正在提交,以寻求实施申请人(RoC)在公司上诉中。,而且for further seeking amendments in the judgement dated December 18, 2019, passed there in by this appellate tribunal due to factual and legal errors, which are apparent in the body of the aforementioned judgement," the petition said.
在该命令中,上诉法庭还取消了塔塔之子(塔塔公司的主要控股公司和发起人)从上市公司转变为私人公司的行为,并将其称为“非法”。
仲裁庭表示,RoC允许该公司成为私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2013年《公司法》的规定,对少数成员(Mistry Camp)是“偏见”和“压迫”的。
“公司(塔塔之子)应记录为‘上市公司’。中华民国将更正其显示该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记录,”NCLAT曾表示。
在判决中,法庭表示,塔塔之子董事会在提起上诉前,在RoC的帮助下,在没有遵循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匆忙将公司从“公共”转变为“私人”的行为表明,“塔塔信托”的提名成员对董事会和其他成员的多数决定拥有肯定投票权,以一种“偏见”的方式行事。包括少数民族成员(Shapoorji Pallonji Group)和其他对公司也有“偏见”的人。
RoC还表示,它在转变塔塔之子地位方面采取了“真诚的态度”,因为“在塔塔之子有限公司提交这一暗示时,上诉法庭没有暂停执行2018年7月9日孟买NCLT判决的执行”。
在请愿书中,中华民国要求“对……段落进行必要的修改”。该判决于2019年12月18日生效,以正确反映孟买RoC的行为不违法,并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规则”。
在Mistry被解雇几个月后,塔塔之子在2017年9月获得了股东的同意,将自己从公共有限公司转变为私人有限公司,从而免除了在做出关键决定时需要征得股东同意的必要性,这些决定只要董事会批准就可以通过。
该命令称,塔塔之子最初是一家“私营公司”,但在1956年《公司法》第43A (1A)条插入后,根据平均年营业额,从1975年2月1日起,它被视为一家“上市公司”。